收銀員的工作系統包括什么
2020-12-16 18:05:18 發布丨 發布者:學樂佳 丨 閱讀量:0
內容摘要:出納工作制度,是日常經濟生活中,要求出納人員必須遵循的辦事規程或行為準則。(一)出納工作應該由指定的專職或兼職人中擔當。在比較小的單位里,單位負責人也不宜兼任出納人員。(二)出納人員應該根據審核過的會計憑證辦事銀行、現金收付,審核工作應由會計主管人員或其他指定的會計人員來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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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銀員工作系統是收銀員在日常經濟生活中必須遵循的程序或行為準則。主要內容通常包括五個要求:
(一)出納員工作應由指定的專職或兼職人員完成。根據分開貨幣和帳戶的原則,會計和出納員不能由同一個人執行以區分職責。在相對較小的單位中,該單位的負責人也不宜擔任出納員,除了注冊現金日記帳外,出納員不應當監督總賬或支出明細,而可以監督其他與直接不相關的賬戶現金,例如固定資產帳戶。他們不是收銀員,不能直接接收和支付現金。
(二)出納員應根據經審計的會計憑證處理銀行和現金收支。審計工作應由會計主管或其他指定的會計人員執行。一些支出項目根據預算計劃執行如果明確定義了支出標準,則收銀員可以先付款,然后再將其轉給其他人查看;如果銀行或現金屬于收入性質,則還應同時開具發票或收據。
(三)出納員應根據業務順序逐一登記現金日記帳。每天營業結束后,他們應編制每日現金庫存報告并檢查其一致性。
(四)認真審查原始憑證,加強對現金收支的監管。根據現金管理制度,不允許設立“小金庫”,不得向個人借錢,借錢。互相兌現,或為其他目的兌現,請勿以您自己的名義存入或提取公共資金。
(五)確保現金帳戶一致,并且不要使用白條代替手頭現金。如果手頭現金過多或短缺,則應將其記錄在交易中以進行處理,然后找出原因并分開處理。帶走或私下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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