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轉本年利潤進行利潤分配的會計分錄:
如果有利可圖:
借方:本年利潤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如果是虧損:
借方: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款:本年利潤
結轉本年利潤有兩種方法:報表法和賬戶法。
在報表法下,每個月末,所有損益科目只需要計算當月金額和月末累計余額,不會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只有在每個月末,全年的累計余額才會轉入“本年利潤”賬戶。但是,在每個月的月末,損益類賬戶的本月總額應在利潤表的本月欄內填列,本月末的累計余額應在利潤表的本年欄內填列,通過利潤表的計算反映各期的利潤(或虧損)。報表法下,年中損益賬戶不需要轉入“本年利潤”賬戶,減少了轉賬環節和工作量,不影響利潤表的編制和相關損益指標的利用。
在結賬法下,每月末必須編制轉賬憑證,將賬戶上已結清的各種損益賬戶余額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結轉后,“本年利潤”科目的本月總額反映當月實現的利潤或發生的虧損,“本年利潤”科目的本年累計數反映本年累計實現的利潤或發生的虧損。核算方法可以在每個月通過“本年利潤”科目提供當月和當年的累計利潤(或虧損),但增加了轉賬環節和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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