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交工會經費的標準和比例
工會經費是指工會依法取得和開展正常活動所需的費用。
按照《學樂佳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主要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和按全部職工月工資總額的2撥給工會的經費是最重要的。由此可知,工會經費的計提比例為2。
如果企業工會組織已經建立了單獨的工會經費核算賬戶,那么返還的工會經費應當直接進入工會組織的賬戶,作為工會組織的收入進行核算。
如果企業工會組織沒有建立單獨的工會經費會計賬戶,那么返還的工會經費應進入企業財務部門的賬戶進行核算。收到退回的工會經費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3354工會經費”科目。
工會組織支付活動經費時,借記“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現金)科目。
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總額2%的部分,允許在稅前扣除。
工會經費的會計分錄
公司建立了工會組織,會計分錄編制如下。
借:管理費-工會經費
貸款:其他應付款-單位工會
其他應付款-上級工會
借:其他應付款-單位工會
其他應付款-上級工會
貸款:銀行存款
公司未建立工會組織,會計分錄編制如下:
借:管理費-工會經費
貸款:其他應付款-上級工會
借:其他應付款-上級工會
貸款: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