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核算預收賬款時,通常設置“銀行存款”、“預收賬款”等會計科目。如何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預收賬款的會計分錄
1.收到預付款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項:預收賬款
2.企業分期確認相關收入時:
借:預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3.當企業收到客戶的補充付款時: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項:預收賬款
4.退回客戶多付的款項時:
借:預收賬款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預收賬款是什么?
預付貨款是指企業預先從買方收到的購貨定金或部分貨款。預付款是買方根據買賣雙方的協議或合同,提前向供應商支付部分(或全部)貨款而產生的一種負債,這種負債要用以后的貨物或服務來支付。企業收到款項時,商品或勞務的銷售合同尚未履行,因此不能作為收入入賬,只能確認為一項負債,即記入“預收賬款”科目。
企業按照合同提供商品或勞務后,將根據合同的履行情況,逐步將未實現收益轉為已實現收益,即借記“預收賬款”科目,貸記相關收益科目。根據余額性質,應收賬款的借方分類為應收賬款的借方,應收賬款的貸方分類為應收賬款的貸方。
什么是銀行存款?
銀行存款賬戶分為基本賬戶、一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在會計上,銀行存款屬于資產。最后的余額在借方。在會計分錄中,借方意味著增加,貸方意味著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