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要免稅要繳納城市建設稅?
2020-12-16 17:08:42 發布丨 發布者:學樂佳 丨 閱讀量:0
內容摘要:免抵稅額是進項稅轉出額,因此也是計算城建稅的基數。二、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稅稅額征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不再退還,未征的不再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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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我需要為減免繳納城市建設稅?
免稅和抵免額實際上是轉移進項稅額,它以政府退稅補貼的形式參與增值稅的計算。進項撥出和銷項稅的性質相同,是增值稅計算公式中扣除的金額。如果扣除額為0,則扣除額是計算城市建設稅等的基礎。因此,進項稅額的轉移是計算城市建設稅的基礎。可抵扣金額為進項稅結轉額,也是計算城市建設稅的依據。
換句話說:城市建設稅的計算基礎=當月的銷項稅-進項稅+進項稅轉出+應付國內營業稅的出口抵減
財稅[2005] 25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出口貨物免稅,抵免,退稅措施的城市維修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政策的通知》生產企業”
所有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家計劃單獨規劃的城市的財政部門(局)和地方稅務局,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經國務院批準,對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稅,抵免和退稅措施全面實施后,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附加費政策如下:
一、經國家稅務總局正式審核批準的當期可抵扣的增值稅,應納入城市維護建設稅和附加教育費,城市維護的計算范圍。建筑稅應按規定的稅(費)率收取。還有教育附加費。
二、在2005年1月1日之前,對免稅增值稅額征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附加費將不再退還,而未收取的附加費將不再退還。被征收。
三、該通知將于2005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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