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性應收項目的減少(減:增加) 是什么意思
加:經營性應收項目的減少。
或者:
減:經營性應收項目的增加。
這就是初級數學當中“加上一個數,等于減去一個數的負數”。
也就是(經營性應收賬款+經營性其他應收款+經營性預付賬款)的期初余額-(經營性應收賬款+經營性其他應收款+經營性預付賬款)的期末余額。
如果該金額大于零,說明前期經營性應收項目本期收回現金,增加本期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反之,如果該金額小于零,說明本期增加了應收項目金額,相應的銷售收入等沒有收回等額現金,要扣減這些形成經營性應收項目的金額后,才是真正經營活動收回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經營性應收項的減少怎么計算公式
經營性應收項目的減少=應收賬款(期初數-期末數)+應收票據(期初數-期末數)+預付賬款(期初數-期末數)+其他應收款(期初數-期末數)+待攤費用(期初數-期末數)-壞賬準備期末余額
現金流量表中“經營性應收項目的減少”應按照計算出企業應收項目中與經營活動有關的部分的減少額填列。如果減少額為負數,那么意味著本期經營性應收項目增加,按負數填列即可。
擴展資料
經營性應付項目中,可能存在一些非經營性活動的因素。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應付款,這些應付款在應付賬款或其他應付款中反映,在間接法的編制中,如果將這部分應付賬款在經營性應付項目的變動中反映,則會導致間接法的經營活動現金流量不等于主表中的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
例如,某公司在其他應付款中反映應付無形資產的應付款,所作調整分錄為:
借:無形資產30000
貸: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20000
其他應付款10000
這一經濟事項,在編制附表時,應在經營性應付項目的增加中,減去10000元。因為其在其他應付款中反映,但對應的現金流量為投資活動現金流量,如果不在經營性應付項目中剔除,則會導致直接法和間接法的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差異10000元。
經營性應收項減少的計算公式是什么?
經營性應收項目的減少(減:增加) =應收賬款(期初數-期末數)+應收票據(期初數-期末數)+預付賬款(期初數-期末數)+其他應收款(期初數-期末數)+待攤費用(期初數-期末數)-壞賬準備期末余額
可以按照以下方法理解:
經營性應收項目 一般是指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等這些和經營有關的往來項目。
所說的減少 (減:增加)的意思是,如果這些項目期末數合計小于這些項目的期初數合計,這就是 減少,也就是收回現金了。
如果是期末合計大于期初合計,那就是增加,增加在格子里用負數表示,也就是括號里說的 (減:增加)。
經營性應付項目一般是 應付賬款、應付票據、其他應付款、預收賬款等和經營有關的往來項目,增加 減少 的意義同上。只不過這批科目是貸記增加的,把握好計算方向就行了。
經營性應收項目的減少和增加是怎么算的?
主表的各項目金額實際上就是每筆現金流入、流出的歸屬,而附表的各項目金額則是相應會計賬戶的當期發生額或期末與期初余額的差額。
經營性應收項目的減少=應收賬款(期初數-期末數)+應收票據(期初數-期末數)+預付賬款(期初數-期末數)+其他應收款(期初數-期末數)+待攤費用(期初數-期末數)-壞賬準備期末余額 。
經營性應付項目的增加=應付賬款(期末數-期初數)+預收賬款(期末數-期初數)+應付票據(期末數-期初數)+應付工資(期末數-期初數)+應付福利費(期末數-期初數)+應交稅金(期末數-期初數)+其他應交款(期末數-期初數)。
擴展資料:
現金流量表編制原則:
在直接法下,整個工作底稿縱向分成三段,第一段是資產負債表項目,其中又分為借方項目和貸方項目兩部分;第二段是利潤表項目;第三段是現金流量表項目。
工作底稿橫向分為五欄,在資產負債表部分,第一欄是項目欄,填列資產負債表各項目名稱;第二欄是期初數,用來填列資產負債表項目的期初數。
第三欄是調整分錄的借方;第四欄是調整分錄的貸方;第五欄是期末數,用來填列資產負債表各項目的期末數。
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部分,第一欄也是項目欄,用來填列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項目名稱;第二欄空置不填;第三、第四欄分別是調整分錄的借方和貸方。
第五欄是本期數,利潤表部分這一欄數字應和本期利潤表數字核對相符,現金流量表部分這一欄的數字可直接用來編制正式的現金流量表。
現金流量表中" 經營性應收項目的減少”能是負數嗎?
可以是負數。當期末經營性應收項目之和高于期初經營性應收項目金額之和,也就是說,本期經營性應收項目增加了,該值就是負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