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主體
非營利組織對外投資是指事業單位利用貨幣資金、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對其他單位進行的投資。
分類
編輯
事業單位對外投資分類:
根據投資權益的性質,有債權投資(如債券投資)和股權投資(如股票投資)等。);
按投資期限分為短期投資(一年以內)和長期投資(一年以上);
按出資形式分為貨幣出資、實物資產出資和無形資產出資。
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會計核算及會計分錄處理
(一)債券投資的核算
事業單位購入各種債券,按實際支付時,借記“對外投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要反映公募基金中投資基金的增加和普通基金的減少,借記“公募基金——普通基金”科目,貸記“公募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債券到期收回投資或對外出售未到期債券的,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對外投資”科目,按借貸差額借記或貸記“其他收入”科目。同時要調整公募基金相關明細科目,借記“公募基金——投資基金”科目,貸記“公募基金——普通基金”科目。
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時,應調整公用經費相關明細科目,因為事業單位對外投資資金主要是歷年的收支滾存余額,沒有可用的公用經費,不能對外投資;機構對外投資后,可以安排用于彌補日常收支的資金相應減少。
(2)固定資產對外投資的核算
事業單位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時,應按評估價格或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借記“對外投資”科目,貸記“事業單位基金投資款——”科目。同時,按照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價,借記“固定基金”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3)材料對外投資的核算
事業單位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在對外投資材料時,按照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借記“對外投資”科目,按照材料的賬面價值(不含增值稅)貸記“材料”科目,按照應繳納的增值稅金額貸記“應交稅金3354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照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與材料賬面價值和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機構經費3354”科目。同時,根據材料的賬面價值,借記“公募基金——普通基金”科目,貸記“公募基金——投資基金”科目。
事業單位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對外投資材料時,按照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借記“對外投資”科目,按照材料的賬面價值貸記“材料”科目,按照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與材料賬面價值的差額,借記或貸記“使用資金——投資款”科目;同時,根據材料的賬面價值,借記“公募基金——普通基金”科目,貸記“公募基金——投資基金”科目。
(4)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會計處理
機構對外投資無形資產時,應按雙方確定的價值借記“對外投資”科目,按無形資產的賬面原價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借貸雙方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機構資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根據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公募基金——普通基金”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