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階段性救濟的賬目怎么處理?
享受減免會計待遇:
1.社保、醫保減半免繳政策是國家對符合條件的社保繳費單位實行的特殊優惠政策。
2.對于完全免統籌費的中小企業,不需要將成本費用計入計提。
3.對于整體貢獻減半的中小企業,只需要一半計入成本費用。
4.對于因政策出臺較晚而退回多繳社保費的繳費人,只需在實際收到退款當月直接沖減相應的成本費用項目即可。
疫情期間社會保障救濟的會計分錄:
(1)收到2020年2月已征收的社會保險費退款:
借:發員工工資——養老、醫保等。(單位承擔部分)
貸:管理費用、生產費用等。
借:銀行存款
貸款:支付員工工資——養老金、醫療等。(單位承擔部分)
(2)對于未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減征或免征,賬務處理如下:
借:用于管理費用,制作費用等。
貸款:應付員工工資-工資(含個人社保)
應付員工工資-養老金、醫療保險等。(單位承擔的部分按減半后的金額核算,免除不涉及本科目)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醫療等。(個人承諾)
應付員工工資-養老金、醫療保健等。(單位按減半后的金額承擔的部分的核算/免除不涉及本科目)
貸款:銀行存款
(3)已支付的,賬務處理如下:
A.如果用于后期扣除,可以用'應付職工薪酬-養老、失業、工傷'自然扣除,不做賬務處理。
B.如果當地部門決定退回,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款:用于支付員工工資-養老金、失業、工傷
疫情期間個人社保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
貸款:銀行存款
疫情期間未從工資單中扣除個人社保,會計分錄如下。
個人社保不從工資條里扣,說明單位給個人交了。
預付時的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
貸款:銀行存款
補充扣除的會計分錄:
借:發員工工資。
貸款:其他應付款
社會保險費階段性減免政策是如何規定的?如何申請?
政策規定: 1。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11號)的規定,經國務院同意,現就階段性減免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第一條: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湖北省除外)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省份)可根據受疫情影響情況和基金承受能力,免除中小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期限不超過5個月;對大型企業和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可減半征收,減免期限不超過3個月。
第二條: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對各類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免征社會保險三項單位繳費,免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
第三條。因疫情發生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企業,可以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延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六個月,延期期間免收滯納金。
2.根據《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指導意見》(醫保[2020]6號)第一條,從2020年2月開始
申請要求:企業享受社會保險費減免優惠政策,不需要辦理任何手續,不需要提供任何材料,只需按原規定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即可直接享受。
以上信息是我們針對社保賬戶階段性減免所做的。這個問題的所有答案。社保階段性減免政策是有針對性的,不要搞錯適用對象和時間。這里的財務處理也需要區分已收、未收和已收的情況。詳情請參考以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