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耕地占用稅以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稅額一次性征收。企業繳納的耕地占用稅一般不通過“應交稅費”的核算,那么具體如何進行會計分錄呢?
繳納耕地占用稅的企業如何做會計分錄
耕地占用稅以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稅額一次性征收。企業繳納的耕地占用稅一般不通過“應交稅費”的核算,那么具體如何進行會計分錄呢?
企業繳納耕地占用稅的分錄
企業按規定計算繳納耕地占用稅時: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耕地占用稅是對占用耕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采用固定稅率的標準取決于人均耕地數量和經濟發展程度。目的是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保護農業耕地。
耕地占用稅具有鮮明的特點,主要表現在:
1、既有資源稅的性質,又有特定行為稅。
耕地占用稅以占用農業耕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建設為征稅對象,旨在抑制納稅人占用耕地,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除了資源占用稅的屬性外,它還具有明顯的特定行為稅的特征。
2.采用地區差別稅率。
耕地占用稅采取地區差別稅率,差別稅率根據不同地區的具體情況制定,以適應我國地域遼闊、地區間耕地質量差異大、人均耕地面積懸殊的具體情況,具有因地制宜的特點。
3、在占用耕地時一次性征收。
耕地占用稅是在允許納稅人占用耕地的階段征收的。除獲準占用耕地后超過兩年未使用耕地的,此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稅。因此,耕地占用稅具有一次性征收的特點。
4、稅收收入專用于耕地的開發和改良。
耕地占用稅收入按規定用于建立農業發展專項基金,主要用于開發耕地和改良現有耕地。因此具有“取之于地,用之于地”的補償性特征。
耕地占用稅的范圍
征稅范圍包括納稅人建房或者從事其他非農建設占用的國有和集體所有耕地。所謂耕地,是指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和園地。其中,園地包括花壇、苗圃、茶園、果園、桑園等種植經濟樹木的土地。
占用魚塘等農用地建房或者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也視為占用耕地,必須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稅。此外,占用前三年內屬于上述范圍的耕地或農用地,也視為耕地。
占用園地建房和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的,視同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稅。
占用下列農用地建房和從事非農業建設的,按照《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征收耕地占用稅:
1.林地包括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開發林地、自留地、苗圃等。但不包括居住區綠化樹木用地、鐵路、公路征地范圍內的樹木用地、江河溝渠堤防防護林用地。
2.草地,包括天然草地和人工草地。
3、農田水利用地,包括農田排灌溝渠及相應的附屬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