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員股金是農民按《社章》規定加入供銷合作社時繳納的股金。股本是供銷合作社自有資金的組成部分,可用于商品經營的周轉和購買固定資產。1952年,全省供銷社共有社員份額1483萬元,1953年增加到2637萬元,占當時基層供銷社自有資金的47.3;1954年后保持在3500萬元左右。1982年進行體制改革后,擴股籌資。到1990年底,全省供銷合作社股份已達3.14億元。
從1952年開始,對會員股份實行年終分紅制度。1984年起改為“保本分紅”,即在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的基礎上,向會員支付股份利息,然后按稅后利潤的一定比例提取分紅基金,按股份多少向會員分紅,多盈多分,少盈少分,不分利潤。分紅比例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規定。1952年至1957年,不超過當年稅后盈余的20。1962年后改為不超過當年稅后盈余的14。體制改革后,基層供銷社恢復了1957年以前的民主管理辦法,盈余分配由理事會或社務管理委員會提出,經社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并報上級工會備案后實施。社員股金分紅一般為當年以后盈余的10 ~ 15。
供銷社企業應設置“社員股金”賬戶,用于核算社員股金。這是一個資本賬戶,在加入時記入貸方,轉入股本,在抽回或轉增股本時記入借方。信用的剩余金額表明該成員的股本實際存在。該賬戶可根據會員或會員俱樂部設置的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1.一個基層供銷社為了自籌資金,擴大了股份。汪峰被申請吸收,拿了50股,每股10元,計500元,收現金。按如下方式準備會計分錄:
借方:現金500
貸款:會員股本——,汪峰500。
2.該社社員李林要求退股100元,并支付搬家現金。按如下方式準備會計分錄:
借:成員股本——李林100
貸:現金100供銷社按季提取應付給社員的紅利,通過“預提費用”科目核算。
3.第二季度末,某基層供銷社計提社員股金利息382元。按如下方式準備會計分錄:
借:費用——利息382
貸款;應計費用——應付股東股息382
支付股利時,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預提費用——,應付股東股利382
貸款;現金(或銀行存款)382
基層供銷社向上級社上繳的股份,構成企業的一項資產,通過“上繳股份”科目核算。該賬戶被資金占用。繳股本時,借記,退回的股本貸記。借方余額表示實際支付的土地特許權份額。當在該地址收到成員的股本時,仍將通過“成員股本”賬戶進行核算。
4.某基層供銷社向縣供銷社繳納2000元。按如下方式準備會計分錄:
借:實收股本2000。
貸款:銀行存款2000
縣供銷合作聯社收到基層合作社會費2000元,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2000
貸款;成員股本—— A基層合作社2000
對于工會支付給會員俱樂部股份的利息,會員俱樂部將借記“銀行存款”賬戶,貸記“手續費利息——”賬戶,以抵消利息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