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改善和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應按下列規定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其中,礦山企業安全設備設施是指礦山綜合防塵、地質監測、防火、防水、危險氣體監測、通風、支護和防治滑坡設備、機電設備、供配電、運輸(提升)和尾礦庫(壩);
(二)為現場作業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安全防護用品的支出;
(三)安全生產檢查評估支出;
(4)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的評估、整改和監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訓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六)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其他支出。
2.煤礦維簡費主要用于煤礦正常延續生產的開拓和深化、技術改造等。確保礦井的持續穩定安全生產和提高效益。具體使用范圍是
(1)礦山(露天)開發及深化工程;
(2)礦井(露天)技術改造;
(3)煤礦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和零星購置固定資產;
(4)礦山生產的補充勘探;
(5)綜合利用和“三廢”處理支出;
(6)大型煤礦50戶以上拆遷費用和中小型煤礦開采范圍搬遷補償費;
(7)推廣新的礦山技術;
(8)小煤礦改造聯合項目。
3 .會計處理(煤礦企業提取的維簡費應按以下規定處理)
高危行業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計入相關產品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計入“專項儲備”科目。
企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時間,屬于費用支出,直接沖減專項儲備。形成固定資產的,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歸集已發生的費用,在工程完工并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確認為固定資產。同時,按照固定資產形成成本沖減專項準備,確認相同金額的累計折舊。該固定資產在未來期間不會計提折舊。
“特別準備”期末余額通過在資產負債表所有者權益項下的“庫存股”和“盈余公積”之間增加“特別準備”反映,會計分錄如下:
提取安全生產費用時,
借:生產成本或制造費用
貸款:特別準備金
當費用發生時,
借:特別準備金
貸款:銀行存款等。
購買安全設備等固定資產時,
借:在建工程。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等。
當達到預定可用狀態時,
借:固定資產
貸款:在建工程。
同時,根據形成固定資產的成本,
借:特別準備金
貸項:累計折舊
4.稅收調整
《關于煤礦企業維簡費和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26號公告)規定,自2011年5月1日起,煤礦企業實際發生的維護費用和高危行業企業實際發生的安全生產費用,屬于收入性支出,可以直接作為當期費用在稅前扣除;屬于資本性支出的,應當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提的折舊或者攤銷費用應當在稅前扣除。企業按照有關規定計提的維修費用和安全生產費用不得在稅前扣除。
本公告實施前,提取高危行業企業未使用的維修費用和安全生產費用,用于抵扣本公告實施后當年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和安全生產費用。如果還有余額,將繼續用于抵扣ac
資本化支出100萬元,其中40萬元直接用于沖減專項準備金余額,60萬元本年部分折舊1萬元(不含10年殘值)沖減5-12月份計提的安全生產費用,差額1萬元增稅。
特別注意:如果2011年4月底專項儲備有余額,5月1日后購買的安全維護設備可一次性全額沖抵專項儲備。余額用完后,新購置的安全維護設備只能抵減2011年5月1日后提取的安全維護費按規定計提的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