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其他債權投資的會計分錄,公司除債券以外的投資,我們稱之為其他債券投資!會計處理怎么做,會計分錄怎么做?讓我們互相了解一下吧!
1998年4月31日,某企業以包括1月1日起應付利息在內的51500元的價格買入某公司面值為50000元、年利率為12元的公司債券,并以銀行存款支付。利息支付日期是6月30日和12月31日。購買4個月后,企業于8月31日賣出債券,加上7月1日起的應計利息,共獲得52.4萬元。
準備公司投資A公司債券和出售債券的所有會計分錄。
購買:時
借入:交易資產-成本50000
應收利息1500
貸款:銀行存款51500
4月、5月、6月應計利息的分錄都是:
借:應收利息500
貸款:投資收益500
借:存3000在銀行
貸款:應收利息3000
7月和8月的應計利息與4月和5月相同。
:在出售時
借:銀行存款52400
貸款:交易資產-成本50000
應收利息1000
投資收益1400
1 .債券發行人(政府、機關、企業等機構)是資金的借款人;
2.購買債券的投資者是資金的出借者;
3.發行人(借款人)需要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
通過以上賣出其他債權投資的會計分錄解釋,相信你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咨詢客服,我們會一一解答。想了解更多關于增值稅的知識,添加老師或者掃描屏幕下方的二維碼,也可以進入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