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因勞動爭議產生的職工薪酬的會計分錄
答:薛總結了一下,認為記“應付職工薪酬”最合適
借:應付款-解雇補助金
貸款: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包括1)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2)職工福利費。3)社會保險費4)住房公積金。5)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6)非金錢利益。7)辭退福利,即與員工終止勞動關系的補償。
企業支付給員工的經濟補償金可以在稅前列支嗎?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收入有關的合理費用,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費用,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因此,因企業確認的預計負債而計入費用的金額,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34條規定,允許扣除企業發生的合理工資和薪金。
由以上可知,勞動爭議引起的職工薪酬會計分錄如何處理?以上所有回答僅供大家參考。如果您有其他會計意見或異議,歡迎隨時咨詢我們!應包含補償:營業外支出營業外支出是企業發生的與其日常活動不直接相關的損失,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公益捐贈支出、存貨損失損失、非常損失、罰款等。
基本含義:企業通過債務重組收回的債權,以低于應收債權賬面價值的現金收回的,企業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應收債權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借記“壞賬準備”等科目,按應收債權賬面余額貸記“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債務重組損失)等科目。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當將應付債務的賬面價值與所清償的非現金資產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作為“營業外支出”(債務重組損失)入賬。
通過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的,未來應收金額小于應收債權賬面價值的,應先核銷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借記“壞賬準備”;計提的壞賬準備不足以核銷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債務重組損失),按照未來應收金額與應收債權賬面余額的差額,貸記“應收賬款”等科目。
1.保險公司賠付前,單位墊付修車費用。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
貸款:現金(或銀行存款)
2.當收到保險賠償且修理費用和賠償相等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
3、收到保險賠償,修車費用,保險賠償少。
借方:銀行存款
借:管理費-修理費(超出保險賠償)
貸款: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
4、收到保險賠償,修車費用少,保險賠償多。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
貸款:營業外收入(保險賠償的多部分)
擴展數據
企業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的會計處理;
1.當資產丟失時:
借方: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待處理固定資產損失)
貸:庫存商品(固定資產)-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購買時有進項稅的)
2、保險理賠: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索賠
貸款: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
3.收到補償后: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應收款-保險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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