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免稅收入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出口免稅是指企業出口貨物免征出口環節應繳納的增值稅,出口貨物的進項稅額不能抵扣或退稅,而應計入產品成本。根據規定,納稅人出口增值稅法律法規規定的免稅貨物,外資企業出口貨物實行出口免稅措施。與出口免稅相關的增值稅和會計處理如下:
(1)企業只出口免稅商品,沒有內銷的會計處理。
對于只出口免稅商品的企業,外購商品的進項稅直接計入采購成本,會計處理如下:
1.采購時,按發票價值總額計稅: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
2.出口時,根據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產品銷售和出口貨物收入。
(2)企業既有出口又有內銷的,應當分別核算出口貨物和內銷貨物的銷售額和進項稅額。出口貨物,按第(一)項規定辦理。對于內銷商品,在采購原材料時,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
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金及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主營業務收入、國內銷售收入
(3)既有出口貨物又有國內貨物,不能單獨核算進項稅額的(注:銷售必須單獨核算),按照購買時的總進項稅額作如下分錄:
借:原材料
貸:應納稅額應繳納增值稅(進項稅)。
銀行存款
出口貨物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從“應交稅金及應交增值稅”科目轉出,計入“主營業務成本”,作如下分錄: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交稅費為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四)未按規定免征增值稅或銷售給其他企業出口的貨物,視同國內貨物。
以上就是薛對出口免稅收入的會計分錄所做的工作。】希望能幫到你這個問題的答案。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的會計實務和稅務實務知識,可以關注“學會學習”,進入會計實務交流群免費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