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銀行存款——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
貸款:合同結算
(一般稅)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或簡單課稅)應付稅款-簡單課稅
(或小規模)應交稅費——建造過程中實際應交增值稅已達到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異地項目就地預繳。地方項目不需要預繳稅款,總承包企業按規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票或有稅率的普通票。
二是總承包企業支付農民工工資。
(一)總承包單位從其直接承包的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單位支付農民工工資。
1、總承包企業的會計處理
借:合同履行成本-分包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
簡單稅目,全額計入項目建設成本;如未及時取得專用票,可暫全額計入建設成本。取得專用票后,進項稅額從成本中沖減,不屬于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待抵扣進項稅額”的核算范圍。
2.分包商的會計處理
1)工資的計提:
借:合同履行成本-人工成本
貸款:應付工資-工資(應付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部分由單位承擔)
2)扣除社保和個稅;
借方:應付款-工資(應付工資)
貸款:其他應付款——養老、醫療等。(個人承擔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應收賬款-總承包商代農民工支付的工資(實際工資)
3)總承包企業提交工資表后,支付農民工工資:
借方:應收賬款——總包商代農民工支付的工資(實際工資)
貸款:合同結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