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累積分配率法[1]
累計分攤率法,是指在完工時將當月該批完工產品應負擔的制造費用全部分攤,同時將當月該批未完工產品應負擔的制造費用保留在“制造費用”科目,暫不分攤,完工后與繼續制造費用一并分攤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生產單位制造費用累計分攤率=(制造費用期初余額,本期發生制造費用金額)/(初始分攤標準累計金額,本期發生分攤標準金額)
一批產成品應承擔的制造費用=生產單位制造費用累計分配率該批產成品累計分配標準數。
累積分配率法的情況[2]
【例】某企業基本生產車間的制造費用采用累計分配率法進行分配,200X年8月相關信息如下:
8月1日“制造費用”科目借方余額:20,000元。
8月份發生的制造費用:3.5萬元
8月初,產品消耗的累計直接人工小時數:8000小時。
8月消耗的直接人工時數:12,000小時
本月完成的批次累計消耗的直接人工小時數為801A,產品為5400小時。
602B產品9 200小時
根據上述信息,分配兩種產品應承擔的制造費用計算如下:
基本生產車間制造費用累計分配率=(20 000 35 000) (8 000 12 000)=2.75(元/小時)
801 A產品的制造成本=54002.75=14850元。
602產品應承擔制造成本=9 200 2.75=25 300元。
制造費用8月底余額:14 850元(20 000 35 000-14 850-25 300)。
8月底產品累計工作時間:5400小時(8000 12000-5400-9200)
根據以上計算結果,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 A,產品14 850。
—— B產品25 300
貸項:制造成本40 150
累計分配率法雖然可以簡化分配計算和開票工作,但有兩個缺點:一是由于產品的制造費用為23 500元,記在“制造費用”科目,未分配產品計入制造費用。因此,在產品完成之前,產品成本明細賬中只歸集了產品的直接材料和直接工資成本,沒有制造費用,不能完全反映在產品成本中;其次,由于累計分配率是一個加權平均分配率,如果各月制造費用相差很大,分配的制造費用就會與實際情況不符,影響產品成本計算的正確性。
相關項目
計劃分配率法
實際分配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