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資企業收到股票激勵時,借記“利潤分配——轉增股本的普通股股利”或“盈余公積”,貸記“股本”;如果投資企業收到股票股利,它不需要入賬,只要增加的股份數登記在備查簿中。
(1)被投資企業
被投資企業在股東大會或類似權力機構批準該計劃并在工商部門辦理增資手續后,按發行股票的實際面值,借記“——利潤分配轉增股本的普通股股利”或“盈余公積”,貸記“股本”。
(2)投資企業
投資企業收到股票股利時,不增加資產或所有者權益,也不增加持股比例。雖然收到的股票有市價,但這個市價已經存在于原始股票市值中。在除息日,開盤價會因為股票紅利的分配而降低。即使未來市場價格可能上漲,也屬于股票賣出前的未實現升值。根據收益實現原則,股票股利不能確認為收益。因此,投資企業收到股票股利時,不需要進行會計處理,只要在備查簿中登記增加的股份數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