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常盈余
本期盈余反映單位本期收入和費用的余額。期末,單位應將各收益科目的當期金額轉入當期盈余。
借:財政撥款收入
商業收入
上級批準
附屬單位支付的收入
營業收入
不等值財政撥款收入
產量
捐贈收入
利息收益
租金收入
其他收益
貸款:當前盈余
將各種費用賬戶的本期金額轉入本期盈余。
借方:本期盈余
貸:業務活動費用
單位管理成本
業務支出
所得稅費用
資產處置費用
支付更高的費用
對附屬單位的補貼
其他費用
年度終了,單位應將“當期盈余分配”科目的余額轉入“當期盈余分配”科目。
(2)本年收益分配
公司設置“本年利潤分配”科目,反映本年利潤分配的情況和結果。
年度終了,單位應將“本期盈余”科目的余額轉入本科目。
借款或貸款:當前盈余
借或借:本年盈余的分配。
根據有關規定,從本年度非財政撥款結余或經營結余中提取專項基金的,在預算會計核算下計算的提取金額為:
借方:本年盈余分配
貸款:專項基金
然后,將本年盈余分配賬戶的余額轉入累計盈余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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