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是有償的,一般應作為無形資產入賬,相應地,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契稅也應計入無形資產價值。
【例1】1998年1月,某中外合資企業從當地*取得某塊土地的使用權,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120萬元。省*規定的契稅稅率為3,故企業按規定應繳納的契稅為:應納稅額=120萬3=3.6萬元,企業在實際繳納契稅時應作如下會計分錄:借:無形資產-。
貸:銀行存款XXXXX無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一般不作為無形資產入賬,相應地,企業繳納的契稅可作為當期費用入賬。然后企業在實際支付時作如下會計分錄:借:管理費XXXX貸:銀行存款XXXX對于房地產開發企業,為取得土地使用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其繳納的契稅,應當計入開發成本。則企業在實際支付時應作如下會計分錄:借款:開發成本XXXX借款:銀行存款XXXX。企業承擔房屋權利應繳納的契稅,不論有無繳納,均應按規定計入固定資產價值。分錄如下:借:固定資產XXXX貸:銀行存款XXXX二——企業土地使用稅的會計處理1。在按照規定計算應繳納的土地使用稅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