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退款屬于應收賬款或預收賬款。
2.如果是退回應收賬款或預收賬款,具體會計處理如下:
借:應收賬款/預收賬款。
貸:銀行存款
3.應收賬款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在正常經營過程中,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勞務應向采購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由采購單位或勞務接收單位負擔的稅金,以及采購方支付的各種運雜費。
4.預收賬款,核算企業按照合同規定或交易雙方的約定,從采購單位或勞務接受單位預收的款項。一般包括預付款、預購定金等。企業收到款項時,商品或勞務的銷售合同尚未履行,因此不能作為收入入賬,只能確認為一項負債,即記入“預收賬款”科目。企業按照合同提供商品或勞務后,將根據合同的履行情況,逐步將未實現收益轉為已實現收益,即借記“預收賬款”科目,貸記相關收益科目。預收賬款的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應在每個期末的資產負債表中作為流動負債反映出來。如果超過一年(提前提供商品或勞務超過一年),則稱為“遞延貸項”,在資產負債表中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之間單獨列示。新收入準則解讀:初始費用不予退還
大家好,我是薇薇。今天我們就來解讀一下新收入準則中具體交易的最后一項:不需要退還的初始費用。
01定義
根據準則第40條:
初始費用(如俱樂部的會員費等。)企業在合同開始時(或接近開始時)向客戶收取的費用,應當計入交易價格。
在實踐中,應具體區分以下幾種情況進行不同的會計處理:
(一)初始費用與向客戶轉移承諾的商品有關,且該商品構成單項履約義務的,企業應當在轉移商品時,按照分配給該商品的交易價格確認收入:
例如,某企業為客戶提供培訓服務,并收取額外的自編信息費。客戶可以只接受培訓服務,也可以選擇同時接受培訓服務并支付費用。這里的費用是與將承諾的貨物轉讓給客戶有關的初始費用,構成單一的履行義務。收取的價款總額應當按照費用和培訓費的單獨售價(公允價值)的比例進行分攤,并按照各自的計量模式確認收入。
如果一次性支付,課程期為一年,則在合同開始時確認收入,并在一年內逐步分享和確認培訓收入。
如果是隨著課程進度逐步分配,課程周期為一年,每個月教學時數相等,則費用和培訓費需要分攤,并在一年內確認為兩項履行義務。
(2)加盟費與向客戶轉讓承諾的商品有關,但該商品不構成單一履行義務。包括商品在內的單項履約義務履行完畢時,企業應當按照分配給單項履約義務的交易價格確認收入:
比如企業為客戶提供培訓服務,對講師的答疑收取單獨的費用,但講師的答疑費用必須與培訓課程同時購買。這里的回答費與向客戶轉讓承諾的商品有關,但商品不構成單次履行義務的初始費用。答題費應并入培訓費,并根據培訓費的收入計量模型確認收入。
(3)如果加盟費與向客戶轉讓承諾商品無關,則加盟費應視為對擬轉讓商品的預付款
我們用下圖來總結:
此外,企業通常在合同生效日(或臨近合同生效日)開展一些前期活動,收取不可退還的前期費用。如果企業收取了不需要返還的初始費用,應當進行初始活動以履行合同,但這些活動本身并沒有將承諾商品轉移給客戶,則初始費用與未來將要轉移的承諾商品有關,應當在未來轉移商品時確認為收入,企業在確定履約進度時不應考慮這些初始活動;企業為該初始活動發生的費用,應當按照本節合同成本部分的要求,確認為資產或者計入當期損益。
比如,某企業為客戶提供培訓服務,單獨收取報名費。報名費只用于建立學生檔案和注冊學生。這里的掛號費并不是把承諾的商品轉讓給客戶,而是和以后要轉讓的承諾商品有關。未來提供培訓服務時,應根據其收入確認模式,將收入確認為支付培訓費的部分對價。企業為建立學生檔案而發生的初始活動費用,如會員卡費用等,應根據《收入準則》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關于合同費用的規定,確認為資產或計入當期損益。
比如說。
公司是一家教育培訓機構,提供為期一年的注冊會計師培訓班,價格2400元。
假設1:公司在銷售課程的同時收取費用,價格為100元。公司的學生可以選擇是否自己買書。如果有,公司會在合同開始日期把紙質材料發給學生。已知課程單獨購買價格為2400元,不可能單獨購買。
由于課程的個人購買價格為2400元,不能單獨購買(即學生不能只買公司的培訓課程而不買炸包子),所以個人價格為100元。
如果學生選擇購買:
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銀行存款2500。
貸:合同債務2400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100
如果學生選擇不購買:
借方:銀行存款2400。
貸:合同債務2400
無論學生是否選擇以后購買,他們都將每月分享銷售收入:
借:合同負債200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200
假設二:生煎包的公司在賣課程的同時收取問答費,價格120元。學生們必須同時選擇這兩個。學生交了問答費后,有權要求生煎包子的公司提供一年內不限次數的問答服務。已知該課程單獨購買價格為2400元。
由于學生必須同時購買答題服務和培訓服務,答題服務無法單獨獲得,因此答題服務構成了培訓服務的一部分。要把答題費和培訓費結合起來,按照培訓費的收入計量模式確認收入。
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銀行存款2520
貸:合同負債2520
每月分享銷售收入:
借:合同負債210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210
假設三:鍋貼公司提供學生入會服務,學生以120元繳納會費后,可享受次年培訓費九折優惠。某客戶2020年1月買了會員,2020年5月買了單獨價格2400元的注冊會計師培訓班,打九折。
因為學生可以選擇不買入場費而是原價購買課程,所以入場費與公司提供的培訓服務無關,只是給了學生一定范圍的優惠購買選擇。因此,進場費應作為預付款處理,在以后提供相應商品時確認收入。
會計分錄如下:
購買會員時:
借:銀行存款120
貸項:合同負債120
*略個人理解是,指引中提到的預收賬款是指合同負債而不是預收賬款,新收入指引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10
因為這里的會員費是優惠一年的,需要按照受益期(2020年1月-2020年12月)分攤。會員費對指定課程給予優惠的,在客戶購買相關課程時提前確認收入,否則,根據會員資格到期時客戶尚未行使的權利的相關規定確認收入。
好了,今天的報告廳到此結束。至此,新收入標準中八項具體交易的介紹就到這里了。可以說,原標準對多次交易安排和具體交易的指導非常有限,只規定了獎勵積分。新收益準則的出臺有效彌補了這一空白,規范了相關會計處理方法,更適合日益復雜的交易需求。下次介紹新收益準則中八個會計科目的列報,不要錯過哦~
同時,關于新收入準則五步模式、新收入準則新科目及其他具體交易的更多信息,請參考以下往期文章:
小猴子100:新收入標準解讀:五步識別與客戶簽約(1)
小猴子100:新收入標準解讀:五步識別與客戶簽約(2)
小猴子100:解讀新收入準則:確定個人合同履行義務的五步法
小猴子100:解讀新收益準則:確定交易價格的五步法
小猴子100:新收益準則解讀:將交易價格分配到每項個人履約義務
小猴子100:新收益準則解讀:在一定時期內履行義務
小猴子100:新收益準則解讀:某一時點的履行義務
小猴子100:新收益準則解讀:合同資產VS應收賬款
小猴子100:新收入準則解讀:合同負債與預收賬款
小猴子100:新收益準則解讀:合同履行成本及其減值
小猴子100:新收益準則解讀:合同收購成本及其減值(附上市公司財務報告案例)
小猴子100:新收益準則解讀:應收回款成本
小猴子100:新收入標準解讀:隱藏的彩蛋“合同結算”
小猴子100:新收入準則解讀:有質量保證條款的銷售
小猴子100:新收入準則解讀:主要負責人和人
小猴子100:新收入準則解讀:客戶額外購買選擇權的銷售
小猴子100:解讀新收入準則:授予知識產權許可
小猴子100:新收益準則解讀:售后回購
小猴子100:新收入準則解讀:客戶未行使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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