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因經營問題需要清算,清算后仍有剩余財產。如果有剩余財產,往往需要填寫一個相應的分配表,然后對這個分配表進行核算和處理。那么,清算后剩余財產分配表怎么填?這篇文章給你詳細介紹。
清算后剩余財產分配表怎么填?
1.第1行“資產的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應注明所有納稅人資產的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
2.第2行“清算費用”應填寫納稅人清算過程中發生的與清算業務有關的費用,包括清算小組成員的報酬清算。
管理、出售和分配財產所需的鑒定費、咨詢費和其他費用;清算過程中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和公告費;以及為維護債權人和股東合法權益而支付的其他費用。
3.在第3行中,“雇員工資”用于報告清算期間由納稅人償還的雇員工資。
4.第4行‘社會保險費用’用于填報清算時納稅人拖欠償還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5.第5行‘法定補償金’用于填寫清算時納稅人按照有關規定支付的法定補償金。
6.第6行“清算稅金及附加”應填報除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外,納稅人清算時可扣除的所有稅金及附加。
7.第7行,納稅人在清算過程中應繳納的清算企業所得稅額,在“清算機構取得的稅額”欄填報。
8.第8行“以前年度欠稅”用于填寫納稅人以前年度所欠稅款及附加費。
9.第9行“其他債務”用于填寫清算時納稅人支付的其他債務。
10.第10行中的“剩余財產”是指納稅人的全部資產按照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扣除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清算稅款、清算機構收入的稅款、以前年度所欠稅款和企業其他債務后的余額。
11.第11行“累計盈余公積”應填寫納稅人開始分配剩余財產時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累計盈余公積金額。
12.第12行“累計未分配利潤”應填寫納稅人開始分配剩余財產時的累計未分配利潤額。
13.在第13.17行“股東姓名”欄中填寫清算企業股東的姓名。
14.第13.17行,清算企業各股東持有的股權投資比例應在“清算企業持有的股權投資比例”欄填報。
15.第13.17行“投資金額”欄填寫清算企業股東的股權投資總額。
16.第13.17行“分配的財產數額”欄,表示清算企業各股東根據其持有的股權投資比例,從清算企業的剩余財產中分得的財產數額。
17.13.17行“已確認的分紅金額”欄,清算企業各股東從清算企業剩余財產中分得的財產部分,相當于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按照清算企業持有的股權投資比例計算確認。清算企業的非企業所得稅納稅人股東不填此欄。
企業申請破產清算時,所欠稅款、滯納金、罰款的計算期限如何確定?
根據《關于稅收征管若干事項的公告》(公告2022年第48號)第四條的規定,企業所欠稅款、滯納金、罰款、特別納稅調整產生的利息,應當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之日計算確定。
本公告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清算后剩余財產分配表怎么填?如果財務部門不知道如何填寫這份報表,可以結合本文介紹的說明仔細閱讀。對于財務部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