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收資本是指投資者作為資本投入企業的各種財產,是企業注冊的法定資本總額。體現了所有者與企業的基本產權關系,實收資本的會計處理應該怎么做?
實收資本的會計分錄
1.股東認繳注冊資本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實收資本
2.收到投資者投入的房屋、機器設備時,應根據評估確認其價值:
借:固定資產
貸款:實收資本
3.收到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時,應當根據評估結果確認其價值:
借:無形資產
貸款:實收資本
4、資本公積、盈余公積轉增資本:
借:資本公積/盈余公積
貸款:實收資本
實收資本是指投資者根據企業章程或合同、協議投入企業的資本。出資方式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非貨幣。
非貨幣出資應符合以下要求:可以用貨幣估價;可以依法轉讓(另有規定除外)。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股權賬戶,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業使用實收資本賬戶。
如何理解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是指沒有實物形態,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社會無形資產通常包括專利、非專利技術、商標、版權、特許權、土地使用權等。天然無形資產包括沒有實物形態的天然氣等自然資源。
無形資產只有在滿足下列條件時才能得到確認:
1.與該無形資產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項目作為無形資產,必須具備其生產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的條件。因為資產最基本的特征是產生的預期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如果一個項目產生的預期經濟利益不能流入企業,就不能確認為企業的資產。在會計實務中,確定無形資產創造的經濟利益是否有可能流入企業,需要對無形資產預計使用壽命中可能存在的各種經濟因素做出合理估計,并應有明確的證據支持。
2.該無形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企業自創的商譽和內部產生的品牌、報名等。不應被確認為無形資產,因為其成本無法可靠地衡量。新《公司法》對注冊資本實行認繳制,即除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外,取消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性公司應當在五年內繳足出資、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一次性繳足出資的規定。而是由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并記載于公司章程。
認繳制度不同于實繳制度。實繳制是指企業營業執照的注冊資本,公司在其銀行驗資賬戶中必須有相應數額的資金。實繳制需要占用企業的資金,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行業的投資和創業,降低了企業資金的運營效率。認繳制是指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承諾的注冊資本總額,不需要登記實收資本,不再收取驗資文件。認繳登記制不需要占用企業資金,可以有效提高資金運作效率,降低企業成本。
除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外,《公司法》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取消了股東認繳登記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