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
(3)財務會計分錄、
借方:業務活動5000。
貸款:無形資產累計攤銷5000元。
借:其他費用3000。
貸款:壞賬準備3000元
沒有預算會計分錄,
(4)財務會計分錄、
借方:庫存12000
信用:零余額賬戶金額8000元。
應付賬款4000
預算會計分錄、
借:業務支出8000元
貸:資金余額——零余額賬戶使用的金額為8000元。
(5)財務會計分錄、
借:16.2萬政府儲備物資
貸:財政撥款收入16.2萬元。
預算會計分錄、
借:業務支出16.2萬元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16.2萬元。
(6)財務會計分錄、
借方:單位管理費7100。
貸款:銀行存款7100。
預算會計分錄、
借:業務支出7100
貸款:資金余額-貨幣資金7100
(7)財務會計分錄、
借:資產處置費用6000元。
無形資產累計攤銷14000元。
借:無形資產20000。
借方:銀行5000。
貸款:應還5000元。
沒有預算會計分錄,
(8)財務會計分錄、
借方:銀行存款84800
貸款:營業收入8萬元
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銷項稅)4800
預算會計分錄、
借方:資金余額-貨幣資金84800。
貸:經營預算收入8.48萬元。
(9)財務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5000元。
貸:其他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5000元。
沒有預算會計分錄,
(10)財務會計分錄、
借: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3000。
貸款:銀行存款3000元。
預算會計分錄、
借方:營業費用3000元
貸:資金余額-貨幣資金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