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收入應計入其他業務收入。
(1)承租人欠房屋租金36000元,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租賃費36000
貸款:其他業務收入36000
(2)目前已收回拖欠租金24000元,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銀行存款24000元。
貸:其他應收款-租賃費24000元。
(3)荊吵收到每月還款2000元,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2000
貸:其他應收款-光明圖租賃費2000。
希望能幫到你!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