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強制措施是行政機關采取強制措施限制特定相對人行使權利或者履行義務的處置行為。一般是在行為人違法事實未查清之前的一種程序性處置。例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扣留運輸或銷售違禁物品的人的物品。它包括兩類:(1)限制人身自由,如人身約束、收容審查等;(2)對財產的限制,如查封、扣押和凍結財產。特點:(1)臨時性。行政強制措施的目的是查明事實,對人身自由和財產權利的限制只是暫時的,我們會在事實清楚后進行相應的處理。(2)強制性。即采取強制手段和方法,直接對人或財產實施行政強制措施。
所以你猜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