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企業的獎金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及其二級科目“獎金”進行核算。會計分錄如下:1。提取獎金時,借:管理費-獎金,借:應付職工薪酬-獎金;2.發放獎金并扣繳相應稅款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獎金,貸記: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銀行存款;3.繳稅時,借: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借:銀行存款。
獎金會計分錄輔助帳戶
企業計劃支付獎金時,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及其二級科目“獎金”進行核算。會計分錄如下:
1.企業提取獎金時:
借方:——獎金管理費(根據員工所在部門計入相應科目)
貸:——應付職工獎金。
2.企業發放獎金并代扣代繳相應稅款時:
借:——應付職工獎金。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3.企業納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核算企業按照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應付職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