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屋頂會計分錄
2023-03-17 10:27:12深圳會計培訓
1.繳納社保時: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其他應收款(支付)-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貸:銀行存款。
2.計提:借:管理費-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3.發放工資時: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付),貸:其他應收款(已付)——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庫存現金(已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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