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匯票是存款人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向開戶行申請并由銀行承兌,需要在指定日期向收款人支付一定金額的票據。銀行承兌匯票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銀行承兌匯票錄入
銀行匯票屬于“其他貨幣資金”科目,銀行承兌匯票應納入“應付票據”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如下:
1.銷售商品后收到客戶的銀行承兌匯票,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應收票據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2.如果將匯票拿到銀行兌換,其會計分錄為:
借方: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視具體情況而定,有時手續費沒有區別)
貸項:應收票據
3.接受勞務后開具銀行承兌匯票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
貸項:應付票據
對方到銀行承兌后,其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票據
貸:銀行存款
補充: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必須資信良好,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如果與承兌銀行沒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沒有可靠的資金支付匯票金額,不能進行此項承兌。
銀行存款屬于什么科目?
銀行存款屬于資產會計科目。為了反映和監督企業銀行存款的收入、支出和余額,企業應設置“銀行存款”科目,增加借方登記的銀行存款,減少貸方登記的銀行存款,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期末企業實際持有的銀行存款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