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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暫行條例》的規定,當期捐贈支出可分為兩部分。第二,非廣告贊助。1.公益和救濟捐贈。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捐贈金額在年度會計利潤12以內的部分,這部分允許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稅前扣除;二是超過年度會計利潤12以上的部分,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不得扣除。上述費用在發生時計入“營業外支出”,年終繳納企業所得稅時進行相應的納稅調整。筆者認為,如果將二者分開核算,將更符合會計清晰性和相關性原則,更真實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12 .年度會計利潤以內的公益性和救濟性捐贈部分,借記“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原因是這筆捐贈支出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沒有直接關系,但企業有義務承擔這筆支出,這筆支出可以在稅前扣除,因此其支出應體現企業的捐贈。2.捐贈支出超過會計利潤12以上部分的賬務處理有兩種觀點。一種是同上是企業的一項義務,發生時借記“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年終征收企業所得稅時進行納稅調整。二是發生時借記“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企業無法定盈余公積的,借記“資本公積——捐贈支出”。如果企業既沒有法定盈余公積,也沒有資本公積,則借記“實收資本”。理由是:的捐贈支出不允許稅前扣除,屬于超義務行為,其支出不能影響企業正常經營成果。更準確地說,它不影響企業的損益,在這種情況下,只能使用權益。二、非公益性、救濟性捐贈,以及非廣告性贊助,在業務發生時,計入營業外支出。借方”
是行政事業單位專用收據嗎?可以入賬,記入營業外支出。
通過開發區管委會捐贈,不超過年利潤總額12的部分可以稅前扣除。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
貸款:銀行存款(或現金)
根據《關于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需要明確的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沒有
第二條第一款規定“企業使用自有原材料、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有價證券(包括在商業企業購買的商品)進行捐贈的,應當分為對外銷售和按公允價值捐贈兩項業務。企業對外捐贈不得在稅前扣除,但按照稅收法規規定的公益性救災捐贈除外!逼髽I向國外捐贈現金,取決于接受者是誰。如前所述,企業捐贈現金的接受方為我國及遭受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國家機關、教育、民政等公益事業的捐贈,直接計入“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科目。因為納稅人超過的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所以就有了年終計算調整的問題。這里有一些例子。
1.甲公司開了一張50000元的現金支票。向希望工程捐款。會計分錄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5萬元。
貸款:銀行存款5萬元。
年末,A公司利潤總額為50萬元。假設沒有其他定時差異和永久差異。
(1)調整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500000=50000(元)
(2)計算法定公益性和救濟性捐贈的扣除額:
法定公益金和救災捐贈扣除額=55萬3=1.65萬元
(三)從調整后的收入中減除法定的公益和救濟性捐贈項目,計算實際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550000-16500=533500(元)
(4)繳納
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企業直接向受贈單位(或非公益性單位)的捐贈,也計入“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科目,但不扣除。期末計算所得稅時,直接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稅一并計算繳納。
捐贈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款:銀行存款等。
《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實施條例將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實施。明確公益性捐贈支出稅前扣除的范圍和條件。
關于公益捐贈支出的扣除,舊稅法對內資企業采取比例內扣除的辦法(應納稅所得額的3以內),對外資企業沒有比例限制。為統一內外資企業稅負,《企業所得稅法》浮動條款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為了增強企業所得稅法的可操作性,實施條例對公益性捐贈進行了定義: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向《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提供的捐贈。
是行政事業單位專用收據嗎?鋼錠核算并記錄為營業外支出。
通過開發區管委會捐贈,不超過年利潤總額12的部分可以稅前扣除。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
貸:銀行存款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1.根據《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51條第52條和第53條企業發生的公益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允許扣除。其中,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公益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對《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進行的捐贈。公益性社會團體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基金會、慈善組織等社會團體:
(一)依法注冊,具有法人資格;
(二)以發展公益事業為目的,不以營利為目的;
(3)所有資產及其增值歸法人所有;
(四)收入和經營結余主要用于符合法人設立宗旨的企業;
(五)終止后的剩余財產不屬于任何個人或者營利性組織;
(六)不從事與其設立目的無關的業務;
(七)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八)捐贈人不以任何形式參與社會團體財產分配;
(九)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民政部門和其他登記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2.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在匯算清繳時調整增加應納稅所得額。
你好!
1.如果企業捐贈自己的產品,會計分錄為: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
貸款: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2.用銀行存款進行捐贈,會計分錄是: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
貸:銀行存款
如果滿意,請采納!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
貸款:現金(銀行存款)無誤,須附接收捐贈的公益單位出具的證明原件。
需要。不然怎么交代。
只是根據捐贈的性質和金額,有些可以稅前扣除(所得稅)。
借:營業外支出20000。
貸款:銀行存款(或現金)20000
企業發生的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公益性捐贈支出,準予扣除。捐贈以外的其他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
您的捐贈不屬于公益性捐贈,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在…的結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