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星進出口公司。出口公司使用當日即期匯率進行外幣業務折算,20*6年1月發生以下外幣業務:
1月8日,從銀行借入50萬美元短期外幣,當日匯率為1美元=6.88元人民幣。
1月10日,一批產品銷往國外,銷售收入35萬美元。那天的匯率是1美元=6.9元人民幣,錢還沒追回來。出口產品免征增值稅。
(3)1月15日從國外進口一批原料,共計50萬美元。付款方式為外幣存款,當日匯率為1美元=6.95元人民幣。
(4)1月18日,我們收到1月10日的賒銷35萬美元,當日匯率為1美元=7.0元人民幣。
1月25日購入固定資產一項,總價200,000美元,至今未付款。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增值稅以銀行存款方式繳納。
當天的匯率是1美元=6.8元人民幣。
1月31日,償還1月8日借的50萬美元外幣,當日匯率為1美元=6.73元人民幣。
在銀行將5萬美元兌換成人民幣。當日銀行美元買入價為1美元=695元人民幣,中間價為1美元=7.0元人民幣。
【要求】準備公司一月份外幣業務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