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費的會計分錄
借:銷售費用-廣告費用
貸款:銀行存款
廣告費是指企業通過各種媒體宣傳或贈送禮品,激發消費者購買其產品或服務的欲望,以達到促銷目的而支付的費用。
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業務推廣費支出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可以據實扣除;超出部分可以無限期結轉到以后的納稅年度。
對化妝品制造和銷售、藥品制造和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企業,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30%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準予扣除;超出部分應允許結轉并在未來納稅年度扣除。
煙、糧、酒的廣告費不得在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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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費的扣除標準是什么?
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標準是多少?
招待費報銷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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