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關于應付職工薪酬是真實薪酬還是應付薪酬的會計職稱考試材料。文章為您詳細介紹了會計從業人員和在工作和學習過程中,關于應付職工薪酬是真實薪酬還是應付薪酬的相關財稅知識。我們堅信,我們只能幫助您解決應付給員工的工資是實付工資還是應付工資的財稅實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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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員工的工資是真實的還是應付的?
應付職工工資的數額既不是實際工資,也不是應付工資,而是應由個人繳納并由個人扣除的余額。當然,如果這兩項都為零,那就是應付工資額。
應付工資和實際工資有區別嗎?
在實際工作中,企業應注意應付工資和實際支付工資的差異,而不是直接核算實際支付的工資,應同時核算應付工資和扣除額,以符合稅收和會計法規。
一般企業的工資單包括五個部分:應付工資、應付款項、已發工資、收款人簽字、備注。應付工資包括標準工資、加班工資、獎金、津貼等。需扣除的金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基本社會保險費、個人承擔的住房公積金、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員工休假及罰款等。應付工資減去扣除額等于已付工資。然后,扣除額是應付工資和已付工資之間的差額。稅務和會計怎么處理?
例如,某公司有10名員工,2010年的工資總額如下:
應付工資45000元,應扣除個人承擔的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1950元,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7500元,應扣除職工請假罰款1500元,已發放工資34050元。
稅務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按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下簡稱“五險一金”),準予扣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費用,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因此,應由員工承擔的五險一金1950元,屬于個人支出行為,與收入無關,不得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所稱其他所得,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的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因應付工資總額45000元已在稅前扣除,企業從本單位職工中扣除的工資及違反管理制度處以的1500元罰款屬于企業其他收入,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繳納,由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代扣代繳。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計算公司10月份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7500元。
會計處理
1。提取十月工資:
借:管理費-應付工資45000元。
貸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薪酬45000元。
2.10月份提取繳納五險一金19250元,其中單位17300元,個人1950元。
(1)提取五險一金
借:管理費-五險一金17300。
其他應收款-五險一金1950
貸款:應付職工-五險一金19250
(2)繳納五險一金。
借:應付職工-五險一金19
應付員工的工資是真實的還是應付的?以上介紹了這兩個的辦理方式,大家應該知道這個怎么辦理,工資五險一金怎么提取和繳納。以上也有介紹和說明,如果還有疑問,可以點擊窗口咨詢在線老師答疑!
以上是《應付職工薪酬是實發工資還是應發工資》在稅法實踐中的全部情況。會計行業的朋友在工作或學習、考核過程中遇到與“應付職工薪酬是否發放或應付”相關的財稅問題。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