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只是一個符號,沒有其他意義。
借貸法是一種復式法,以借、貸二字為符號,對每一筆經濟業務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賬戶上反映相同數額的借貸。
“借”、“貸”一詞的本義是指債權人和貸款人,用于表示人與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后來隨著經濟的發展,經濟活動越來越復雜,會計核算的范圍擴大到實物、收入、費用等。貸款一詞不僅要記錄債權債務,還要記錄各種財產、收入、費用的變動情況。這樣,“貸款”一詞就逐漸失去了它的本義,變成了一個純粹的會計符號,成為會計上用來指導會計方向的會計專業術語。會計分錄是指根據經濟業務應借、貸的科目的方向、名稱和金額。其優點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有利于經濟業務,加強經濟管理;
(2)有助于防止和減少;
(3)賬戶設置的靈活性;
(4)有利于會計電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