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行網站5月13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嚴格落實國務院要求,堅持宣傳引導和嚴厲懲處相結合,持續推進人民幣現鈔整治拒兌工作。中國人民銀行將依法懲處和曝光拒收人民幣現金者,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人民幣合法地位。
2022年第一季度,中國人民銀行依法對拒絕接受現金的7家單位及相關責任人進行了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2000元到4萬元不等。被處罰的單位包括便民服務中心、停車場、保險公司、醫療機構等公共服務機構。
當公眾拒絕接受現金時,他們可以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第18號,2020年)捍衛自己的權利。廣大經營主體要增強法治觀念,維護人民幣的合法地位,誠信經營,尊重公眾的支付權利,改善服務,共同營造和諧的現金流通環境。
拒絕接受現金的七家公司名單如下:
1.克拉瑪依市克拉瑪依區天山路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拒絕市民現金繳納預防接種費,罰款2000元。
2.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孝昌支公司:拒絕公眾現金繳納保費,罰款9000元。
3.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平安人壽保險公司寧鄉支公司:拒絕公眾使用現金購買保險,罰款1萬元。
4.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沭陽支公司:拒絕公眾使用現金購買車險,罰款4萬元。
5.泰興市瞿霞鎮綜合服務中心:拒絕市民現金繳納養老保險,罰款金額10000元。
6.上海萬科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拒絕市民現金繳納停車費,罰款5000元。
7.四川省廣元市旺蒼縣東河鎮中心衛生院:市民拒絕現金繳納核酸檢測費,罰款金額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