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收入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繳納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款:銀行存款
結轉銷售成本會計分錄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
貸款:庫存商品/原材料等。
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應稅銷售額不超過500萬元的增值稅納稅人。
根據《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稅〔2019〕13號),月銷售額在10萬元(含)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低于規定標準,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相關納稅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
所謂核算不完善,就是不能正確計算銷項稅、進項稅和增值稅應納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納稅信息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不視為小規模納稅人。
除另有規定外,納稅人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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