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目的是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需求。繳納養老保險時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養老保險支付的會計分錄
1.繪圖時:
借:管理費-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2.支付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付)
貸款: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實際發放)
3.付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款:銀行存款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按照一定的法規,為解決勞動者達到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界限終止勞動義務或因年老退出工作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
應付職工薪酬核算
應付工資核算包括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福利基金;非貨幣福利;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等。
應付職工薪酬屬于負債科目,應付職工薪酬的借款方向是借方減少,貸方增加。借方為實際支付給職工的金額,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而未支付的職工薪酬。
其他應收款的核算有哪些?
其他應收賬款核算如下:
各種應收賠償和罰款。如因企業財產意外損失應向相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償等。
租賃套餐的應收租金;
應向員工收取的各種預付款,如為員工支付的水電費、應由員工承擔的醫療費、租賃費等。
交押金,比如租包交的押金;
其他應收款和暫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