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關于簡單課稅的理解和應用的會計分錄。文章為您詳細介紹了會計從業人員和稅務會計人員在工作和學習過程中對簡易納稅的理解和運用的相關財稅知識。我們相信,我們只能幫助您解決簡單稅收的理解和應用的財稅實際問題。
如果對簡單計稅的理解和運用不太了解也沒關系。本文收集整理了會計實務網的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簡單計稅的理解與應用
(1)基本了解
1.范圍:指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對某一特定業務采用簡易計稅方法(見上),并且在選擇后36個月內不能變更。
2.簡單計稅,對符合條件的具體業務(見前述),主要是老項目(2004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不含自建),可同時使用差別稅。
3.采用簡易計稅時,所有涉稅事項均在‘應交稅金——簡易計稅’科目核算,不涉及其他增值稅科目。
(2)、一般步驟
1.首先應計增值稅。
增值稅按全額計征(含稅價,不扣除差價)。
借: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固定資產清算等。
應付稅款-簡單的稅款計算
2.扣除
指在征收中,扣除差額所涉及的稅款。
注意:
1.對于差額,要求取得符合規定的增值稅抵扣憑證,納稅義務已經發生。
2.如果不屬于差額計稅,就沒有這個步驟。
3.差額應稅稅額=差額(含稅價格)/(1稅率或征收率)*稅率或征收率。
借:主營業務成本/存貨/工程建設
應付稅款-簡單計稅(差額計稅)
貸款:應付賬款/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勞務派遣)
3.預付款
僅指在異地從事建筑勞務或銷售不動產的業務,需要在勞務或不動產所在地預先支付。
借:應交稅費-簡單計稅
貸:銀行存款
4.申報和支付
借方:應交稅費-簡單計稅(如果有預付款,扣除預付款后的稅額)
貸:銀行存款
Xi。預付增值稅
(1)適用范圍
1.目標
僅指對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一般納稅人預繳的增值稅,再通過本明細科目核算。
小規模納稅人的預繳業務通過‘應交增值稅-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
一般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預繳稅款項目,通過“應交稅金-簡易計稅”明細科目核算。
隨同增值稅預繳的其他地方稅,應在各自對應的科目中核算,如“應交稅金——應交城建稅”。
2.特定業務
(1)一般納稅人異地轉讓不動產。
(2)提供異地房地產經營租賃服務。
(3)提供異地施工服務
(4)提前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5)、按現行增值稅制度預繳的其他增值稅。
條目
1、預繳稅款時,根據完稅憑證
借: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40萬元。
——應繳納城建稅2萬元。
——教育要另外交一萬塊錢。
——地方教育要多交一萬元。
貸款:銀行存款44萬。
2.期末結轉,即抵扣預繳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付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
以上是關于簡易計稅的理解和運用。希望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更多簡稅相關文章,請持續關注會計實務網。
以上是會計職稱考試中關于《簡易計稅的理解和運用》的全部信息。會計行業的朋友在工作過程中或學習考核中遇到與“簡易計稅的理解與應用”相關的財稅問題。請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