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潤分配的概念及
利潤分配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企業章程和投資者協議,對企業當年可分配的利潤進行分配。
可供分配利潤=企業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或凈虧損)、未分配利潤(或年初未彌補虧損)和其他轉增。
可供分配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用利潤彌補虧損不需要做專門的會計分錄)
(2)繳納所得稅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盈余公積用于彌補虧損或增加資本;公益金只能用于職工集體福利)
(四)提取盈余公積;
(五)優先股股息的分配;
(六)分配普通股股利。
最后剩下的就是年底留存的未分配利潤。
二。利潤分配的會計分錄如下:
1.結轉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或凈虧損
一、當期利潤分錄
借方:本年利潤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B.本年度虧損分錄
借方: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款:本年利潤
2.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如有盈利可宣布現金分紅。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應付現金股利
貸款:盈余公積
應付股息
3.結轉至“未分配利潤”賬戶。
借方: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應付現金股利
下次繼續關注
收藏轉發一定會派上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