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在合伙企業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的企業稱為有限合伙企業。對于有限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應設置利潤分配科目進行核算。對應的會計分錄有哪些?
有限合伙企業利潤分配的會計分錄
在合伙企業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的企業稱為有限合伙企業。對于有限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應設置利潤分配科目進行核算。對應的會計分錄有哪些?
有限合伙企業利潤分配的會計處理
1、當企業確定利潤分配時,其會計處理如下:
借方: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款:應付利潤
2、企業實際分配時,其會計處理如下:
借:應付利潤
?貸款:銀行存款
有限合伙人的合伙權利有哪些?
在有限合伙企業中,企業的普通合伙人有權平等處理合伙企業事務,有權選舉合伙人管理合伙企業。
與普通合伙人的權利不同,有限合伙企業中有限合伙人的相關權利受到限制,主要表現為:
1.對合伙企業的勞務出資不適用于有限合伙人;
2.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能是有限合伙人;
3.有限合伙人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有限合伙人的含義
有限合伙人是指參與投資的保險機構或企業等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有限合伙人只承擔有限責任,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有限合伙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