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要具體到這個人的情況。并非所有個人都要納稅,例如:
案例一:屬于企業發放給職工的困難補助,按照文件規定屬于免稅收入的,可以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案例二:企業向非本單位職工的個人發放購物卡,企業在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的同時提供購物卡的,根據文件規定,可以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但不屬于上述免稅情形的,無論是通過福利費、工會經費支付給本企業職工,還是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等活動中向單位外個人贈送購物卡,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前者應按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后者應按“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