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如何寫會計分錄
低值易耗品的會計分錄如下:
1.購買時: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等。
2.收集時:
借:可重復使用的材料-使用中
借出:周轉材料-在倉庫中
3.第一次收到時攤銷其價值的一半:
借:制造成本
貸款:周轉材料-攤銷
4.第二次攤銷的剩余一半:
借:制造成本
貸款:周轉材料-攤銷
同時:
借:周轉材料-攤銷
借出:周轉材料-使用中
低值易耗品的定義
低值易耗品是指單項價值在規(guī)定限額以下,使用壽命不足一年,在基本保持其實物形態(tài)的情況下可以多次使用的勞動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資產都是企業(yè)中的人工材料,不同的是固定資產是主要的人工材料。
低值消耗品
1.通用工具:生產過程中直接使用的各種工具。如刀具、夾具、模具等各種輔助工具。
2.專用工具:指專門用于生產各種產品或僅用于某一過程的各種工具。比如特殊的模具和特殊的夾具。
3.替換設備:指為生產不同產品而容易磨損、頻繁更換或需要更換的各種設備。如軋鋼用軋輥、鋼錠模等。
4.包裝容器:指用于企業(yè)內部周轉,既不出租也不出借的各種包裝物。如盛物、儲物木桶、瓷罐等。
5.勞動保護用品:指發(fā)放給工人用于勞動保護的安全帽、工作服及各種防護用品。
6.管理設備:指管理部門和管理人員使用的各種家具和辦公用品。比如文件柜和打字機。
7.其他低值易耗品:指不屬于上述類別的低值易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