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企業獲得股利分兩步:分配股利和實際獲得股利。
1.被投資企業宣布分紅,投資方相應分錄如下。
借:應收股利,
貸款:投資收益。
2.投資者收到被投資單位實際分配的現金股利時,應作如下分錄。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根據公布的《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規定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指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按年計算折舊。它的條目是,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款:銀行存款。
與此同時,
借:管理費等。
貸:累計折舊。
根據《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個人收入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1.工資、薪金所得;
2.勞務報酬所得;
3.報酬收入;
4.版稅收入;
5.營業收入;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7產租賃收入;
8產轉讓所得;
9.意外收入。
居民個人從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取得的所得稱為綜合所得,按照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