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高興能幫助你。你的理解中有兩點需要糾正。
1.按照現行稅法規定,固定資產現在可以認證抵扣,所以你的錄入是不正確的。
應該是:
借方:固定資產8547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14530
貸款:銀行存款10萬元。
2.如果取得可抵扣的運費發票(稅控開具的公路、內河貨物運輸統一發票),可以按照7抵扣增值稅,抵扣7后的運費可以按照稅法的規定計入成本,但實際操作中很多企業將其計入當期損益。
以下條目僅供參考:
借:營業費用-運費93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70
貸款:銀行存款1000元。
也可以包含在成本中,與設備采購一起完成
借方:固定資產864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14600
貸款:銀行存款10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