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開戶存入現金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答:庫存現金限額是指為保證各單位日常零星支付,按照規定允許留存的現金的最高限額。庫存現金限額由銀行根據開戶單位的實際需要和離銀行的遠近核定。限額一般根據本單位3-5天日常零星開支所需現金確定。邊遠地區和交通不便地區開戶單位的現金限額可根據日常零星支出的需要確定5天,但不得超過15天。
對于開戶和存現金的情況,一般比較簡單:
借方:銀行存款
貸項:庫存現金
開立驗資專用賬戶,將錢存入銀行,務必在對賬單上注明投資金額,并根據銀行的驗資報告和對賬單開始建立賬冊。
借方:銀行存款-XX銀行
貸款:實收資本-—XXX(投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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