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
在惡劣天氣中,應該做到:
(1)能見度小于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霧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2)能見度小于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3)能見度小于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并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
如果沒有做到以上三條,將受到6分的處罰。
8、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
9、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
10、占用應急車道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給予扣除6分的處罰。
11、運載特殊物品不掛相應警告標志
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志者,將受到扣除6分的處罰。
12、運輸危險品
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者將受到此處罰。
13、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
如果駕駛證沒有丟失,擅自以欺騙方式補領也將受到6分的處罰。
新交規扣3分的違章行為
1、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從2017年開始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規定車道將受到扣除3分的處罰。
2、超速20以下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
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
3、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由扣2分調整為扣3分)
4、駕駛營運客車超載未達20(由扣2分調整為扣3分)
駕駛營運客車(不含公交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
5、駕駛貨車載物超載未達30(由扣2分調整為扣3分)
6、駕駛機動車低于高速公路規定最低時速
7、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
8、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
9、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
10、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
11、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后,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
12、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即年檢)
新交規扣1分的違章行為
1、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
這其中包括了夜晚不開車燈、不正確使用遠光燈、不正確使用霧燈等嚴重影響自己和其他車輛行駛安全的行為。
2、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
會車時,必須注意保持足夠的安全側向間距。
一般情況下的會車,須遵守下列規則:空車讓重車,單車讓拖掛貨車,大車讓小車,貨車讓客車,教練車讓其他車輛,普通車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下坡車讓上坡車。
3、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
4、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