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付給賣方的運雜費的會計分錄怎么做?不了解的朋友,不妨來這里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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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業經營過程中,當運費和雜費由賣方預付時,會計人員可以將相應的雜費計入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等科目。如何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應付給賣方的運雜費的會計分錄
1.預付運費發生時。
借:其他應收款-預付運費
貸款:銀行存款
2.當收到付款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應收款-預付運費
銷售商品和預付運費的會計分錄
借方:應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什么是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除買入返售資產、預付款項、應收票據、應收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再保險合同準備金、應收利息、應收代位求償款和長期應收款以外的各種應收款項和暫付款項。
其他應收款包括:各種應收賠款、罰款、應收租賃包租金、應向員工收取的各種預付款,如預付給員工的水電費、應由員工承擔的醫療費用、備用金、預付保證金賬戶轉賬、其他應收款和暫付款。
企業設置其他應收款時,其借方反映應收取的各種款項,其貸方反映企業已收到的款項,期末余額在借方,表示應收而未收的款項。
什么是銀行存款?
銀行存款是存放在銀行的貨幣,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包括結算賬戶存款、信用證存款、對外存款等。出納負責銀行存款的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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