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快到了,公司會發一些禮物作為員工的福利。那么你如何解釋給員工的禮物呢?
公司給員工的禮物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國令第707號)第六條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務分紅、津貼、補貼以及其他與受雇或者受雇有關的所得。
第八條個人收入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按照收購憑證上注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沒有實物憑證或者憑證上標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內部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按照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按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公司發給員工的禮品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研發費用——福利費
貸款: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款:銀行存款
公司向客戶贈送禮品的個人所得稅會計處理;
如果客戶自己承擔個人所得稅費用。
借:其他應收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
如果公司承擔個人所得稅費用,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
注:公司承擔的個人所得稅費用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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