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支票一般指轉賬支票和現金支票。會計人員在處理銀行轉賬支票的賬務時應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銀行轉帳支票的會計分錄
收到轉賬支票的銀行收據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應收賬款/預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
通過轉賬支票支付時: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
轉賬支票背面:
收到的轉賬支票:
借方:應收票據
貸款:應收賬款等。
后退:
借:應付賬款
貸項:應收票據
如何處理現金支票的賬務?
1、單位提取備用金用于日常開支:
借:庫存現金。
貸款:銀行存款
2.我們公司簽發的現金支票用于支付其他公司的貨物:
借:應付賬款
貸款:銀行存款
如何理解應收票據?
應收票據是由付款人或收款人簽發,由付款人承兌,到期無條件支付的一種票面憑證,分為有息商業匯票和無息商業匯票。在我國,應收票據是指企業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兌現的商業票據,是具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點、付款金額,由付款人無條件支付的有價證券。
應收票據賬戶屬于資產賬戶,企業應設置“應收票據備查簿”,逐筆登記每張應收票據的種類、編號、簽發日期、付款人、承兌人、背人名稱、貼現日期、貼現率、收款日期等信息,到期結算或退款后,應在備查簿中逐筆注銷應收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