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是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的非貨幣性資產。企業處置或報廢無形資產時,如何進行相關會計分錄?
無形資產處置和報廢的會計分錄
(1)無形資產的處置(所有權轉移)
借方:銀行存款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累計攤銷
資產處置損益(借款差額)
貸款:無形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如涉及)
資產處置損益(貸款差額)
(2)無形資產的報廢
如果預計無形資產不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則應將其報廢并重新出售,其賬面價值應計入當期損益。根據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借方:累計攤銷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營業外支出——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
貸款:無形資產
什么是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是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的非貨幣性資產。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符合無形資產定義中的可辨認性標準:可以從企業中分離或者劃分出來,也可以用于交易、轉讓、許可等。單獨或連同相關合同、資產或負債。
資產處置的損益是多少?
資產處置損益是新增的會計科目,主要用于核算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出售和轉讓所產生的處置損益。資產處置損益影響營業利潤。資產處置的利得和損失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營業外支出有哪些?
營業外支出是指除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支出以外的所有營業外支出。如罰款、捐款和非常損失。為此,有必要設立“營業外支出”科目來核算這部分。企業發生各種營業外支出時,借記本科目;期末結轉損益時,從貸方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借方,結轉后該科目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