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補貼分公司員工怎么做分錄?
答:邊肖認為,對于總公司給分公司員工的補貼,可以這樣做會計分錄:
總行下撥的所有資金應先記入“其他應付款”(在總行方反映為“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yè)在正常生產經營之外發(fā)生的應付款項和暫收款。具體包括:經營租賃應付固定資產租金和包裝物租金;收取包裝押金;員工未能按時收到的工資;應付及暫收下屬單位和個人款項;其他應付款、暫收款等。
其他應收款是指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各種應收款項和暫付款項。
相應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同時,確認本分公司應確認的費用。
借:管理費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
實際發(fā)行時
借方:應付職工。
貸款:銀行存款或現金。
看了上面小編的整理,你是否認同總公司給分公司員工的補貼的會計分錄?如果有不同意見,歡迎和我們老師交流。